今年3月1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施行的第69号令,对木业包装产品出境提出了更高要求:凡木质包装品须经热处理或熏蒸处理,通过检疫加施标识后方可出境。为了积极配合商检部门作好检验检疫工作,树立良好的港口品牌形象,芜湖港从今年6月份开始,着手建立木质包装熏蒸库,并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:建立了一整套《防疫质量管理体系》,并将其纳入企业标准体系;举办了《防疫质量管理体系》培训班;组织参与熏蒸作业程序的相关人员,学习和掌握作业流程、熏蒸标识的加施、安全控制程序,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相关知识。熏蒸库的建成,将进一步拓展港口服务功能,为客户提供更周到、更完善的优质服务,充分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