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美对华复合木地板“双反”第七次复审初裁结果的通知
各涉案地板企业:
美国商务部于2020年2月3日公布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第七次复审的反倾销、反补贴初裁裁决,结果如下:
反倾销初裁(反倾销复审期: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0日):抚松金隆木业集闭有限公司:0%,江苏谷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:0%,平均税率:0%;全国惩罚性税率:25.62%。
反补贴初裁(反补贴复审期: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):巴洛克木业(中山)有限公司:1818%,江苏谷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:123.26%;平均税率:24.61%
同时,马克森木业(滁州)有限公司单独申请的新出口的复审也获得了0%税率初裁结果。反倾销、反补贴复审的初裁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,因此,目前企业出口美国的税率仍然适用第六次双反复审的终裁税率。本案第七次复审的终裁预计在2020年6月14日作出裁决(也有延期的可能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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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章来源:木材王国)